星☆雨 发表于 2023-2-20 17:05:27

邓州一业主咨询:地下室车位开发商能否买卖?

近日,邓州一业主咨询:地下室车位开发商能否买卖买房时买的有车位,直到交房时才听说地下车位是人防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上网查询人防是不允许买的!当初买房时销售从未告知这一项,询问现在能否找开发商退车位?邓州官方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人民防空指挥中心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邓州市人民防空指挥中心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以及“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河南省目前对人防地下室区域内的车位均采取不予登记的做法。 对于将人防工程用于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将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一次性出售或是分期租赁给业主,其实质是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由该问题引发的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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