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雨 发表于 2023-5-4 14:50:44

当好镇级市创建排头兵!邓州这个乡镇政府发布公告!

邓州市穰东镇关于开展集镇管理“百日整治行动”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为进一步加强穰东镇集镇管理,提升集镇品质,增强集镇核心竞争力,争取在南阳市“镇级小城市”创建中当好“排头兵”,经穰东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集镇建成区主要街道开展集镇管理“百日整治行动”,做到给集镇“洗脸、换装、治病”,与创文创卫工作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大力开展“洗脸行动”,确保镇区环境卫生、沿街门面、秩序管理、乱搭乱建等工作得到大提升;大力开展“治病行动”,集中整治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突出问题,实现集镇环境大整治,功能有提升、面貌大改观.根据《道路交通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范围镇区11条主要道路:南邓路段、工业路、民族路、仲景路、中心街、团结路、太子路、金鸡路、广场路、铁南路、新华路。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一律按规定的停车点或划定的停车位(线)及及路沿石以上有序停放,严禁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沿街单位门口违法占道停放。(二)整治乱摆乱占1、依法查处在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堆放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现象;杜绝小餐饮占道经营,占道洗刷,占用人行道加工制作食品;清理门前停放僵尸车、大型农具、家什杂物等。2、沿街门面商户提倡坐店经营,有条件的街道确需外摆商品的严格按照门面外墙外3米内有序整齐摆放,严禁超越3米范围无序摆放商品及物品。3、科学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区块,取缔菜场内外各种占道经营和占道乱堆乱放行为,取缔摊点喇叭噪声,临时摊点、大排档实现进点经营,做到流滩归点,清理街道废旧物品收购点。4、菜市场做到经营有序,功能区划分合理,环境整洁卫生,消除乱拉乱挂现象;规范市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和管理。(三)整治户外广告1、对集镇范围内的横幅、直幅、灯箱、灯杆、电子屏幕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对影响镇容镇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督促业主、设置单位进行全面维护和清除。完善沿街商户店招及跨路横幅审批制度,建立沿街商户根据实际情况大致设置统一规格、高度的店招设置。2、禁止在集镇区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布告、启事、广告;依法查处非法小广告。3、取缔沿街经营户随意占道摆放的灯箱广告、店面招牌。(四)整治乱搭乱建积极开展对集镇区内主次道路、房前屋后等乱搭乱建行为和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消理工作。“告别脏乱差、建设净亮美”,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镇容镇貌治整治活动中来,我们坚信,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把我们共同的家园装扮得更加亮丽!穰东镇人民政府2023年4月26日
关于规范邓州市龙堰乡各路段停车秩序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龙堰乡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龙堰乡形象和精神面貌,全面推进创建卫生乡镇工作。现结合我乡道路交通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规范行政路、邓襄路等重点路段停车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堰乡政府门前行政路两侧,东至社区东头,西至卫生院南门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二、邓襄路两侧,北至粮管所北桥头,南至回龙大桥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三、非机动车整齐停放在路沿石以上制定区域内。四、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必须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未在泊位内停放或超出泊位均属违法停放。本公告自2023年4月27日起公示,公示时间七天。自2023年5月4日开始,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车辆,邓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敬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邓州市龙堰乡人民政府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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