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邓州市召开城市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会议。副市长岁秀强出席会议。 副市长岁秀强指出:2016年度邓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凡持有邓州市常住人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 ...
8月23日,邓州市召开城市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会议。副市长岁秀强出席会议。 副市长岁秀强指出:2016年度邓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凡持有邓州市常住人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均可向居住地社区网格提出申请。 岁秀强要求:各乡镇街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重点部署,全力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要运用“四化双评”信息网络系统认定城市低保,采取社区申报,乡镇街区审核,市民政局核对审批的工作流程,确保城市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公开、公正。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审核审批程序、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准确理解低保制度,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邓州市城市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顺利完成。(供稿:闫耀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