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由市环境攻坚办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大型机械3辆,执法人员100余人,对杏山旅游管理区张岗村、杏山村、董营村三处违法石料厂进行依法取缔。 ...
4月18日,由市环境攻坚办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大型机械3辆,执法人员100余人,对杏山旅游管理区张岗村、杏山村、董营村三处违法石料厂进行依法取缔。 据了解,此次所拆除的三处石料厂占地共约15余亩,均属于证件不齐全或证件齐全,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未通过验收的矿山。市环境攻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下发通知,要求企业按照规定自行拆除,但企业拒不整改。根据《河南省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和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第四条规定,对此三处非法露天开采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进行依法取缔。(记者 潘 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