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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隔空”提审让办案防疫两不误

2020-2-26 19:16| 发布者: 邓州门户网| 查看: 6020

“我们是邓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2月26日上午,在远程提审室,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分管副检察长孙春杰和员额检察官郭风茹正在对关押在邓州市看守所的 ...

“我们是邓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2月26日上午,在远程提审室,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分管副检察长孙春杰和员额检察官郭风茹正在对关押在邓州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远程提审。看守所指定专人负责远程提审端操作,确保远程提审顺利进行。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但办案任务也迫在眉睫,未检办案从未停止。近日,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接连受理2件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时间短,任务重。同时,看守所通知疫情期间限制面对面提审,并且实行民警轮流隔离值班制度,人手非常有限,按照法律规定,审查逮捕期间,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那么既要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益,又要按时结案,提审涉案未成年人就成了“难题”。

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及时与院信息中心、看守所沟通协调,利用智能远程“三远一网”技术,优先安排对羁押在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隔空提审,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依法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由于疫情防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按照相关规定,该院通知邓州市妇联工作人员到场参加远程提审,同时也将此情况告知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远程提审中,邓州市妇联工作人员作为王某的合适成年人,全程监督办案过程,并在讯问过程中与王某进行交流,了解其家庭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劝导。

讯问结束后,检察官委托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相关文书,做好讯问笔录、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的签字摁印工作。此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还采取远程告知诉讼权利、扫描卷宗制作电子卷等,确保办案工作有序开展。

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市检察院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检务成果,不仅有效避免了人员集中,给监管场所减少防疫压力,而且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实现疫情防控与未检司法办案“两不误、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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