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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邓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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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 0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邓州市公安局委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归邓州市公安局管理使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和名额
邓州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验区治安大队岗位10人;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本职工作,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为民服务意识强。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身高170CM以上。
   (4)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社会青年要求大专以上(含)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等;
   (6)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理和行政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其它不适合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邓州在线等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2)报名地点: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文化路南段老油厂对面)。
联系电话:吕善锁经理    13213795362
          尹志刚经理    13569257981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4张。报名时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户籍、年龄、身高、文化程度和健康状况、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由公安局和北京金蓝盾保安公司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
    5、考察政审:报考人员需出具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派出所的考察政审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
    6、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社会举报的问题,经查证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聘用。
8、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和邓州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9、签订劳务合同:岗前培训合格的,由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四、工资待遇和保障

录用人员缴纳“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照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工资待遇。招聘人员统一配发特警四季服装和相关装备。招聘人员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公司所有。
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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