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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曝光】网友举报交通违法!蜀黍喊你自首!快来看看谁在彩虹桥上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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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7 00: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友通过抖音私信@南阳交警 ,举报视频中的三位驾驶人存在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请上述几起案例车主、驾驶员看到该信息后
主动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特勤大队
(南阳市迎宾大道菱角池,电话63311360)
接受处理
来源:南阳交警
小编有话说: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开车外出频率增加,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约束自我驾驶行为,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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