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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速看!邓州某小区违规改造地下车库已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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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3 00: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4月底5月初,有多名网友在人民网投诉邓州某小区违规改造车库,非法销售等等问题。5月12日,也就是今天上午,邓州市相关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后发布的最新消息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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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有网友投诉:邓州市御豪庭小区非法买卖车为,改造车库
尊敬的金书记您好!我是御豪庭一期的业主,御豪庭小区地下车位明确注明 是人防工程,如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9.6万元买卖人防地下车位,众所周知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如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公示和告知私自出售并改造人防车位,具体细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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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御豪庭小区人防地下室车位出售问题
按照《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以及“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由于人防工程涉及的相关法律未对产权归属进行明确,因此河南省目前对人防地下室区域内的车位均采取不予登记的做法。
对于将人防工程用于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将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一次性出售或是分期租赁给业主,这一做法在河南乃至全国其他省份都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转让使用权的方式,其实质是租赁行为,按照《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开发商销售的产权车位是合法的,业主可以放心购买,但是购买之前要问清楚来源和归属于谁的问题。人防车位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只可以转租。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要对车位进行实质性的了解,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违规改造御豪庭人防地下室的情况说明。
经邓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御豪庭小区人防地下室内防化值班室墙体被小区物业郑州市万嘉物业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邓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规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进行限期修复
由于该问题引发的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纠纷,建议业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情况请网友咨询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377--62195333。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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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3 21:22:2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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