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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邓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对某局二级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壹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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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00: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信息实时巡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网站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该二级单位作为网络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邓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已经对该二级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希望各级单位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好网络安全义务,为国家的网络安全尽心尽力。
网安部门宣:《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各个网络运营者一定要读懂法律法规,及时查摆剖析,网安部门欢迎大家经常交流沟通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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