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 发表于 2013-7-24 13:46:19

中國信托业发展面临模式抉择

目前信托业的发展正处在十字路口: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是什么,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什么,中國信托业将向何处去?这一自“一法两规”出台后就讨论不休的话题,伴随即将启动的新一轮信托公司管理体制的改革,再一次严酷地摆在信托业的面前。维持原业态还是选择新业态———

  主持人:本报记者 金立新

  特邀嘉宾:中國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 邢成 博士

  主持人:您认为,未来信托业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邢成:展望未来的市场趋势和政策趋势,中國信托公司的业态模式应有两種可能的路径可以选择。其一是维持现有独立业态,全面实现功能重塑。其二是信托功能得以弘扬,现有业态逐渐灭失。

  主持人:能否详细谈谈信托业的第一種选择?信托业如何全面实现功能重塑?

  邢成: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模式主要有两大类:基金化、规模性资产管理类业务和严格私募化的项目融资类业务。结合中國信托业的整体现状和信托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从中长期趋势分析,信托公司今后的核心业务结构应主要由产业投资基金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和规模性资产管理业务三部分组成。

  在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方面,目前信托公司普遍采用以多元化投资、综合性经营为经营模式,以项目融资为主要交易结构,以债权性贷款为主要运用方式,以“预期收益”支出与贷款利息差额为主要盈利来源的业务模式。中长期而言,不仅无法构成信托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而且还会逐渐形成信托公司致命的风险隐患。因此,信托公司应尽快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确定重点领域或行业为主要投资标的,并据此配置相关人力资源和专业结构,在某个领域逐渐形成专属优势,同时彻底摒弃传统的项目融资贷款业务模式,全面采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原理和运作、管理流程,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系列化,真正实现投资风险的市场化、投资方向的组合化、投资管理分工的专业化,迅速做大总体规模,并积极探索建立产品的流动性机制,最终实现产品的公募化和上市交易、流通。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以中國建设银行和國家开发银行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标志,中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又由于中國当前的法律体系现状,将特殊目的信托SPT作为目前惟一的选择模式,这无疑给信托公司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和市场机遇。

  除已经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之外,其他形态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必将接踵而来,2005年中金公司推出的中國联通CDMA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就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所以说中國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对信托公司而言孕育着巨大的市场商机和盈利来源。

  当然信托公司还需要清醒认识到的是,在这一庞大的市场空间面前,还有众多的竞争对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无一不实力雄厚,虎视眈眈。因此,信托公司不仅要充分发挥和运用制度优势和政策优势,更要练好内功,全面提升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同时,相关的政策扶持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

  在规模性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目前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公益基金以及社会闲散的巨额“风险厌恶型”的民间资金等诸多大规模或超大规模的资产都亟须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进行专业化规划、整合、处置、运用和增值保值。信托公司应针对该类资产的特有属性和规律,尽快摸索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和运用机制,突出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兼顾收益性,特别应以境内外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作为重点投资领域。

  与上述模式逆流程的是项目融资业务。即“以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要为起点设计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募集信托资金投向是信托成立时已经事先指定的特定公司或项目”。该类业务如果允许信托公司保留的话,应严格限定为私募业务,推介方式、合格投资人身份、资产规模、参与人的规模、自然人投资者的比重均需做出严格规定和量化标准,要比现行资金信托暂行管理办法和“314号文”中对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要求门槛更高、更加严格和具有刚性。

  由于该类业务明确定位为“风险偏好型”,追求高收益高风险,委托人均具备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加之双方可以做到信息对称,因此在其他投资领域已经形成惯例的“市场有风险,进入需谨慎”“敢赌服输”的风险理念自然会形成进而深入人心,而严重混淆和误解市场风险与政府信誉、动辄就找政府要说法的现象会迅速弱化直至彻底灭失。

  主持人:2006年12月11日,我國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目前我國混业经营试点也已经开始。这样的背景对目前我國信托公司的业态选择会产生什么影响?

  邢成:混业经营是國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必然也是中國金融业发展模式的终极归宿。这種背景使信托公司的业态选择有了第二个路径:信托功能得以弘扬,现有业态逐渐灭失。在这種方式下,未来信托功能可能以四種方式存在:

  首先是金融控股集团中的下属子公司。相对于“一步到位”的混业模式,金融控股集团更符合中國的國情。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框架下,原来的分业监管仍然有效,这更有利于监管水平的提高和资本市场的完善。中國已经存在若干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而对中信信托与中信集团、平安信托与平安集团、上海國投与上海國投集团等此类具有特定制度优势的信托公司而言,选择金融控股模式就显得极为自然。

  其次是全能银行中的中间业务部。商业银行视角的混业经营,亦即商业银行的全能银行化,是指商业银行全面提供银行信贷、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业务,并通过持股、行使委托投票权等方式涉足实业。尽管从目前我國的具体國情判断,选择一步到位的全能银行模式条件还不十分成熟,但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已经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转换单一的经营模式,大力提升中间业务比例,增强盈利能力已经是十分紧迫的任务。从2006年多家商业银行开展的银信连接理财业务迅猛发展的态势看,商业银行运用信托原理和平台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急迫性。而对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又与商业银行保持较密切业务关系的信托公司,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吸收合并为银行的专业资产管理部门或理财部门,还是具有较大可能性的。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國信托业发展面临模式抉择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