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仅用了14分钟,这是我见过最快的一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参与值庭的法警们在值庭结束后热烈讨论着。 7月2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庭审仅耗时14分钟,判决书在庭审结束 ...
“庭审仅用了14分钟,这是我见过最快的一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参与值庭的法警们在值庭结束后热烈讨论着。 7月2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庭审仅耗时14分钟,判决书在庭审结束后10分钟内即全部送达被告人,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3天。这也是市人民法院首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此次庭审的4名被告人均因为醉酒驾驶触犯了法律,所以采取了统一审理。如杨某某于2019年1月20日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驾驶至邓州市裴营乡曲湾村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血醇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45毫克/100毫升。 因这批案件均适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所以本次庭审依照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简化了法庭调查、举证、辩论等环节,重点就案件基本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审理。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均当庭表示服判。 “让多名被告人同一时间到法院开庭,既节省被告人的时间,也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审判资源。”市人民法院当庭法官解释,以往案件审理一般须3个月,简易程序也须20天,速裁程序不仅开庭时间短,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也更方便快捷,法院审理期限为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为确保明晰庭审效果,庭审结束后,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俊华随即率业务部门骨干会同参加旁听的市检察院、邓州市公安局有关同志召开庭审评析会,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效率,深入推进刑事速裁工作进行探讨。 “目前刑事速裁程序仅在危险驾驶罪范围内适用,以后会逐步推广至所有符合速裁程序的其他案件中。公安机关作为程序适用的首个环节,要继续发挥基础性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固定证据,提高侦办效率。”邓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马承毅在接受采访时说。 为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该院要求速裁证据标准不降低。案件审理仍须严格证据认定,只是对于没有争议的案件,向被告人讲明认罪认罚政策后(例如具有代表性的危险驾驶罪,案件证据材料相对简单,最主要的乙醇鉴定结果大家都认可),方可简化流程。同时对案件证据要谨慎审查,细心核对,严防出现“顶罪”等冤假错案。要严格遵循速裁法定程序。公、检、法、司四机关需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学”和“用”相结合,各单位、各业务口线要组织好、学习好与刑事速裁程序相关的法律条文及会签文件,遵循法律条文和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办案,把好把牢程序关。要规范速裁办案标准。业务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制定刑事速裁程序的办案规章,使办理案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类案流程化、规范化。 “刑事速裁程序的目的是轻罪速裁,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但证据标准绝不降低、公正绝不打折。”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复杂疑难案件繁多,法官工作压力巨大,推行刑事速裁程序有利于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让法官把更多精力用在办理疑难案件上,达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效果。 “司法改革一直在路上,我院将坚持习总书记的指示,胆大而心细,蹄急而步稳,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审判事业新发展,下一步在工作中继续加强协作,规范流程衔接,共促刑事速裁工作有序开展。”杨俊华说。(记者 张银珍 通讯员 郭 霄 文 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