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总面积236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9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
二、规划目标
将邓州市建设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城市。当遭受相当于工程抗灾设防标准的较大灾害影响时,城市应能够全面应对灾害,应无重大人员伤亡;防灾设施应有效发挥作用,城市功能基本不受影响,城市可保持正常运行。当遭受相当于设定防御标准的重大灾害影响时,城市不应发生特大灾害效应,应无特大人员伤亡;防灾设施应基本发挥作用,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发生特大灾难性事故后果的设施和地区应得到有效控制。当遭受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特大灾害影响时,应能保证对外疏散和对内救援可有效实施。
表1 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一览表
类型 |
指标 |
目标值 |
灾害损失 |
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同等致灾强度下 |
占邓州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 |
监测 预警 水平 |
气象灾害监测率 |
达到90%以上 |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 |
达到95%以上 | |
雨水情信息采集率 |
达到100%以上 | |
水旱灾害预警能力 |
达到95%以上 | |
地震定位能力 |
达到M1,0以上 | |
地震速报能力 |
达到6-8分钟 | |
自然 灾害 防御 能力 |
防洪标准 |
中心城区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
防涝标准 |
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暴雨 | |
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设防标准 | |
危旧房抗震改造 |
邓州全市消除D类建筑 | |
气象监测点建设密度 |
中心城区气象监测站网密度5-10公里 | |
灾害 救助 |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
自然灾害发生9小时之内保障到位 |
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 |
明显提高 | |
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 |
达到国家现行设防标准 | |
重大灾难后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
受灾人口50% | |
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
民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 |
达到90% |
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区” |
新增30个 | |
基层社区灾害信息员 |
每个社区至少1名 |
三、主要灾害防治规划
1、消防规划
规划共设置消防站16处。其中,特勤消防站3座,一级普通消防站9座,小型消防站4座。
表2 邓州市中心城区消防站布局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位置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辖区面积(平方公里) |
建设时间(年) |
备注 |
1 |
产业集聚区消防站 |
特勤 |
丹江大道和中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9210 |
6.83 |
2021-2035 |
规划 |
2 |
铁西路消防站 |
特勤 |
铁西路东、渠首大道南 |
5690 |
7.00 |
-- |
铁西 |
3 |
万寿街消防站 |
特勤 |
迎宾大道北、万寿街东 |
7132 |
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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