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邓州市人民政府现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 ...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邓州市人民政府现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 (二)为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三)为市政府作出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受市政府委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案件; (五)协助处理政府其他有关涉法类事务。 二、选聘名额及聘期 6名,聘期2年 三、选聘范围 以邓州市范围内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体,吸收外地优秀执业律师作为补充。 四、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 (三)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五)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六)未有不适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邓州市新华中路100号市政府大院二排东楼五楼503,联系人:李楠,电话62287362)。 (三)报名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并接受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 (二)报名截止后,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审核人员资料 (三)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根据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并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从法律顾问人选名单中择优选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决定聘任的,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并对外公布。 201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