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涉及张 ...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涉及张楼乡茶庵村、龚家村、牛王村、小丁村、北张坡村;裴营乡大丁村;刘集镇杜营村;龙堰乡史坡村、周河村、姚营村、刁河店村;构林镇赵岗村、郭庄社区;湍河街道办八里王社区、榆林社区、白庄社区、老李庄社区;彭桥镇绳岗村;白牛镇邵营村;穰东镇小寨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居住、商服、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六)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邓州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