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记者 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检察院在邓州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法院“禁止令”(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得从 ...
邓州网讯 (记者 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检察院在邓州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法院“禁止令”(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情况专项检察活动,织密防范网络,全力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逐一走访涉及“禁止令”执行的28个乡镇(街、区)司法所,全面排查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禁止令的相关情况,认真核查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系统数据,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查询其矫正档案、突击检查等方式,共发现4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违反、变相违反“禁止令”。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问题,该院立即向市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对刑事判决书中有“禁止令”内容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告知其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发现违反禁止令情形的社区矫正人员,视情况依法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等。 目前,市司法局已对涉嫌违反“禁止令”规定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1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