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讯 固始县两个出租车司机由于争抢客人产生争执,两边各执己见,年夜打出手,成果均被打成轻伤。法院对二人同时进行了审讯并作出一样的判决。2014年11月24日,固始县法院以居心损害罪判处被告人夏某、魏某各拘 ...
信阳网讯 固始县两个出租车司机由于争抢客人产生争执,两边各执己见,年夜打出手,成果均被打成轻伤。法院对二人同时进行了审讯并作出一样的判决。2014年11月24日,固始县法院以居心损害罪判处被告人夏某、魏某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夏某、魏某均系固始县农人,出租车司机。 2014年1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魏某、夏某在固始县黎集镇幸福年夜道十字路口,因开出租车拉客产生争执。越日清晨1时3分许,二人在黎集镇富平易近街十字路口再次会晤,彼此厮打,互致对方鼻骨骨折,均判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二人自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 案发后,固始县司法局社区出具影响评估看法书,以为被告人夏某、魏某具备社区改正前提,可实用非禁锢刑。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夏某、魏某居心损害他人身材,致人轻伤,其行动均组成居心损害罪。二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罪恶,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信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