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接洽记者身边的事儿2014年5月1日午饭事后,闲来无事的邵某到巩义市刘村,在村里闲逛时看见马某从家中走出,并锁上了年夜门。于是,邵某便心生贪念,翻墙进进马某家中寻找财物。他在一间房子里东翻西 ...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接洽记者 身边的事儿 2014年5月1日午饭事后,闲来无事的邵某到巩义市刘村,在村里闲逛时看见马某从家中走出,并锁上了年夜门。于是,邵某便心生贪念,翻墙进进马某家中寻找财物。他在一间房子里东翻西找后未见任何财物,便盘算转移阵地,到别的一间房子持续偷盗。此时,外出的马某正好回来,与一路回家的其他家人将正在偷盗的邵某就地抓获,随后便拨打了报警德律风。 成果 近日,巩义市国民法院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管束6个月,并处分金国民币1000元。 法懂得说 巩义市国民法院审理后以为,《刑法修改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正为:偷盗公私财物,数额较年夜的,或者多次偷盗、进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处分金。这意味着认定偷盗罪不再单一地以偷盗到达必定数额或者次数为组成要件,而是扩展至进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等事实情节。 本案中,被告人邵某固然没有窃取到财物,但其主不雅上有进户偷盗的意图,客不雅上已进进他人居所并着手实行了偷盗,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张书锋王晓磊练习记者张晓龙通信员王笑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