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通信员 徐咏梅)现在的卤鸡爪不仅是年夜人们闲暇时抿一口小酒的下酒小菜,仍是孩子们茶余饭后可口的甘旨零食。然而对于6岁的玲玲来说,就是这不起眼的“零食”差点要了她的小命。 2014年3 ...
年夜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通信员 徐咏梅)现在的卤鸡爪不仅是年夜人们闲暇时抿一口小酒的下酒小菜,仍是孩子们茶余饭后可口的甘旨零食。然而对于6岁的玲玲来说,就是这不起眼的“零食”差点要了她的小命。 2014年3月28日家住朱仙镇河东村的玲玲爸爸职某看到万隆乡年夜李庄村一家熟食店卤制的鸡爪光彩鲜艳,喷鼻味扑鼻,于是就在该店购置了二斤鸡爪。回抵家中,女儿玲玲看到本身爱吃的鸡爪,便火烧眉毛地拿来便吃。可是玲玲吃过卤鸡爪不到两个小时,便呈现的头痛、吐逆等症状。觉得孩子有可能是食品中毒的职某赶紧把孩子送到开封市儿童病院,经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 随后,该熟肉店老板王某以涉嫌出产、发卖有害食物罪被刑事拘留。经洛阳黎明化工研讨所化工新资料检测中间检测,王某所卤制的鸡爪中亚硝酸盐含量1331.73mg/kg,严重跨越国度划定的尺度。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家眷自动与被害人家长协商抵偿被害方各项丧失10000元,取得了被害方的体谅。 开封县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王某在出产、发卖食物进程中为了增添食物的光彩、亮度,不法在卤制的熟肉中掺进有害的非食物原料——亚硝酸盐,并致一人中毒,其行动已组成出产、发卖有害食物罪。鉴于被告人积极补偿被害人丧失,取得了被害人的体谅,且当庭认罪立场较好,可从轻处分。遂于2014年11月20日以出产、发卖有害食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月,并处分金5000元国民币。 (年夜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