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通信员 侯成胜 陈天宇)因十几年前被告仁攀李少瑞与其老婆任丽霞情感决裂,其老婆另嫁他人。被告仁攀李少瑞误认为是本村李志林佳耦将任丽霞拐卖,故怀恨在心,携带手枪、砍刀、燃烧瓶前去 ...
年夜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 通信员 侯成胜 陈天宇)因十几年前被告仁攀李少瑞与其老婆任丽霞情感决裂,其老婆另嫁他人。被告仁攀李少瑞误认为是本村李志林佳耦将任丽霞拐卖,故怀恨在心,携带手枪、砍刀、燃烧瓶前去被害人家进行猖狂报复。12月17日,记者从延津县国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审结这起刑事案件,以居心杀人罪判处李少瑞有期徒刑12年,并补偿附带平易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等各项丧失共计42167.63元。 2014年2月22日清晨2时许,经事先预谋,被告仁攀李少瑞携带仿64手枪(枪弹9发)、砍刀1把、匕首1把、燃烧瓶等作案东西,来到被害仁攀李志林家平房顶,被告仁攀李少瑞先用燃烧瓶对李志林家卧室抛掷,李志林从卧室出来后,被告仁攀李少瑞又朝李志林抛掷。之后,被告仁攀李少瑞从屋顶跳下,在李志林家客堂用砍刀将李志林双肩砍伤。经新乡新延法医临床司法判定所判定,被害仁攀李志林(双肩)瘢痕之伤情为轻伤二级。 被告仁攀李少瑞于2014年2月22日被延津县公安局在李志林家中抓获回案。附带平易近事诉讼原告人所受到的经济丧失为42167.63元。 法院以为,被告仁攀李少瑞居心不法褫夺他人性命,致一人轻伤,其行动已组成居心杀人罪。延津县国民***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仁攀李少瑞已经实行犯法,因为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法未遂,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处分。 被告人辩称他构不成居心杀人罪,经查被告人携带枪支、砍刀及燃烧瓶等凶器,报复被害人,其主不雅具有杀逝世被害人的居心,并用砍刀砍伤被害人,致被害人多处受伤,显明具有褫夺他人性命的居心,所以被告人的辩护来由不克不及成立。 因为被告人的行动致使受害人遭遇经济丧失,被告人应该予以补偿,但超越法令范畴和无证据相支撑的诉讼恳求,本院不予支撑。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最高国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侵害补偿案件实用法令若干题目的说明》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划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假名) (年夜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