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信员史洪举声名)南召县一村平易近酒后与人产生吵嘴,生气之余将半瓶农药投进村中居平易近饮水井中,所幸其父亲和四周邻人实时将井水抽干过滤,未造成严重成果。昨日,南召县法院以投放危险 ...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信员史洪举声名)南召县一村平易近酒后与人产生吵嘴,生气之余将半瓶农药投进村中居平易近饮水井中,所幸其父亲和四周邻人实时将井水抽干过滤,未造成严重成果。昨日,南召县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资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本年6月16日晚,任某酒后与同村正在修井的村平易近产生吵嘴后生气难消,遂跑回家将半瓶农药在有围不雅者的情形下倒进该饮水井,并就地传播鼓吹本身往井中投了农药,后任某即打报警德律风投案。案发后,任某的父亲当即组织邻人将井水抽干过滤。 法院审理后以为,任某与人产生吵嘴后为泄私愤,在村落公共饮水井投放危险物资,迫害公共平安,其行动已组成投放危险物资罪,但其行动尚未造成严重成果,且任某自动投案,获得村平易近体谅,社区改正机构也以为可对其实用非禁锢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