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茶馆杂谈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2023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返回列表
查看: 3686|回复: 0
收起左侧

[邓州事儿]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2023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1 15: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邓州市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现将邓州市2023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邓州市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四、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
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全年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
源的违法捕捞活动;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农业农村(渔政)、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举报电话:邓州市农业农村局0377-62320001(执法电话)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2月28日
微信图片_20230301151130.png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19 | 帖子:1万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