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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村委会多次赊欠商品不还钱 商店老板告上法庭

2017-9-13 08:03| 发布者: donotfkme| 查看: 664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顾东升 程远景)方城县一村委会多次在该村一商店赊欠商品,20年间累计欠下3万余元,为了要回这笔钱,商店老板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方城县法院将该村村主任拘留10天并进行教育后,9月8日,双方 ...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顾东升 程远景)方城县一村委会多次在该村一商店赊欠商品,20年间累计欠下3万余元,为了要回这笔钱,商店老板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方城县法院将该村村主任拘留10天并进行教育后,9月8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方城县清河镇某村村民周某芳经营了一家小商店,1994年至2014年期间,周某芳所在村的村委会为了村内事务,多人在其小商店内多次赊欠商品,并指派其为村委提供劳务,累计拖欠周某芳商品及劳务费共计3万余元。经过周某芳多年追要,村委会一直没有清偿。2016年7月,周某芳将该村委会告上法庭,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村委会应向周某芳偿还全部欠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芳于2017年3月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村委会,该村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8月22日凌晨,方城县法院执行局利用开展“秋季会战行动”的机会,将该村村主任周某祥予以司法拘留。被拘留后,周某祥仍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满怀不解地问执行干警:“难道就这还犯法哩?”经过执行干警教育和10多天的拘留惩戒,在拘留所内的周某祥和在拘留所外的村委一班子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互谅互让地进行了沟通交流,该案最终于9月8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村委会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向申请人履行不低于6000元的款项,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协议达成后,村主任周某祥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从拘留所出来的他此时终于明白,原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就是一种“犯法”行为。④5

(南阳晚报)

原标题:欠钱不还,村民状告村委会 法院强制执行,村主任被拘把钱还

编辑:牛恒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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