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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 深信因果戒杀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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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00: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年忌日 杀手偿命

  慧深法师

  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三日的下午,阿里山文山旅馆负责人——廖先生与其太太把业务整理好,正准备吃晚饭时,忽然感觉到后门有一庞然大物冲进后院来,因为时值黄昏看不清楚是什么;廖先生吓了一跳,赶快放下碗筷,点亮了庭院的灯去看个究竟,原来是只梅花鹿,紧张地在后院跑来跑去。奇怪的很,当梅花鹿看到廖先生夫妇时居然跪下来,泪眼潸潸,似求救的样子。夫妇俩看清鹿已怀孕且腹部旁被刺伤了,正汨汨不断地流出血,夫妇俩正怜愍地在商量如何来为鹿止血时,前门跑进来一位山地青年问是否看到鹿的踪影,此时他们才知道鹿是被该青年射伤的。因为已决定要解救鹿的生命,夫妇俩当然不肯交出来,只说没看到,那青年也不肯罢休,山地同胞是嗜酒如命的,他们就办了一桌酒席招待该青年,待他喝得颇有醉意时,夫妇俩趁机拿了两百元放在年青人的手上说:“这只梅花鹿是你猎到的,本来应该交还给你,但因鹿怀有身孕很可怜,如果还你也是捉去卖掉,我们就以微薄的钱买下来,你愿意卖吗?”年青人心想,吃了人家一顿丰盛的酒菜,又给了二百元,加起来也不算少了,于是答应了这桩买卖。

  山地青年走后,廖先生请了一位兽医来为鹿医治,并在后院搭个棚子供鹿静养,打算等鹿伤口痊愈时再送回山上。这件事很快传遍整山,有的人称赞他们的善举;有的人却笑他们傻,竟然对兽类花了那么多精神。不管别人怎么说,夫妇俩始终是很小心地照顾那头受伤的鹿。

  邻居有吴、陈二人,整天只知计划如何来发横财,如何占别人的便宜,是属于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人。当他们知道梅花鹿的事情后,吴对陈说:“难道天下有那么傻的人吗?为了一头鹿,请人吃了一顿饭又给二百元,还特地花钱去请兽医来医治?如果是我才不那么傻呢!”陈说:“要是我,就干脆卖掉,还可以赚到一笔钱呢!听说鹿肉很补又好吃,而廖先生只要等鹿伤口痊愈就要放它回山上去,我们不妨等在鹿的后面,只要廖先生把鹿一放,我们就赶快把鹿捉回来好吗?”

  梅花鹿的伤口在廖先生夫妇细心照顾下很快的痊愈了,廖先生就开放后门要送它回山上,但鹿要走时还现出依依不舍的样子,频频转过头来看廖先生夫妇俩。想不到夫妇俩一离开鹿就被躲在树下的吴、陈二人捉去杀了,还各分一半,事后还故意跑到文山旅馆,得意洋洋地告诉廖先生说:“昨天我们猎到一只怀着身孕的鹿,鹿肉很嫩很好吃呢!”廖先生夫妇听了很难过,也很后悔,知道他们所说的正是昨天才送回山上那只鹿,如果当时留在家里饲养就不会置于死地了。时间一久,这件事也渐渐被人们淡忘了,唯有廖先生夫妇还会常怀念着那只既可爱又可怜的梅花鹿。

有一天黄昏,吴、陈二位刚从工寮赌博回来,因整夜没睡,山路又不好走,两人累得在路旁的一棵树下休息,正巧这棵树下就是以前他们杀鹿的地方,不料这个时候,当他们才刚坐下,顿时闪电雷雨交加,他们正庆幸躲得快,怎知雷来势凶凶的将树劈断,结果二人都被树给压死了。据附近的村民推算,这一天正是鹿被杀死的周年忌,所以村民们都非常相信这是恶有恶报的下场,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廖先生因做了善事,事业一直都很顺利,凡是去阿里山游玩的人都喜欢住在他们的旅馆,不但生意兴隆,家庭又美满,子女孝顺,成长后,目前都已是社会上有地位、有名望的人。(1983、6、30,慈云杂志七卷一二期)



9、鸡贩鱼贩 恶报三则

 俞仁溥

  在东北仙台的地方,有一个开业不久的医生,医道很高明。一天,来了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咽喉有病,请求疗治。

  医生仔细瞧着她的容态,这病者像鸡似地发出一种“皮鼓!皮鼓!”的声音,同时身体猛烈地颤动,两手像鸡翅膀一样艰苦猛烈地向左右扩张着。医生再诊察她的咽喉,并没有什么异状,他感到很奇怪。这位医师是浓尾人,而且是个虔诚的佛教信徒,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佛化家庭。他看患者的样子,很像绞杀鸡时的状态,或者可以这样猜想,她可能是位商人。请教之下,结果正是这个地方上有名贩卖鸡商的太太,于是他拒绝了她的求诊。这位太太听了以后,两手如翅般地颤动,“苦呀!苦呀!”地叫着,诚如鸡被杀时的苦状,回到家里倒地便死了。

  在本乡汤岛附近的街上,也有一件相似的事情发生;一个鸡贩,在日本桥边做生意,起初是与人合伙,但过了不久却成了资产者。五十岁时妻子死了,遗下男女五个孩子,长女和次男在母亲死后不久也死了,主人自已也有难治的毛病,从此对金钱的看法,渐渐不重视了。过了几年,当他五十七岁时病状极度转恶,每天辗转病榻,将要临终时,把长男夫妇叫到枕边来说:“苦呀!赶快把我身边那些鸡儿赶快驱走。”说时显得非常痛苦,孩子们想问理由,他艰苦地又说道:“你们没看见吗?我以前所杀的鸡,统统集结到我身上来了,拿鸡爪蹴我的身体,还用嘴啄我,苦呀!有什么办法把这些鸡赶走呢?苦呀!可怕呀!赚了很多钱有什么用,不要再做这种生意了!”说完气就断了,儿子夫妇俩从此也停止了这买卖。

  还有在芝街,有个卖鳗鱼的商贩,赚了很多钱,可是金钱虽然多,家里的灾害却不断,病痛缠身,百治不愈,在临终的前几天,很艰苦地对家人说出自己病痛的情形,他说:“苦呀!你们快替我想个办法,把那些咬我颈项的鳗鱼赶走吧!”就要断气时,他有气无力地对儿子们说:“我……我死了……你们……要……要停止……这买……买卖。”说完便死了,从此他的后辈再没有人敢做这行生意了。(1999、3、11,觉世旬刊三一八期)



第三章 祸殃子孙的报应

  “祸殃子孙”的事,一般人多认为没有道理,因为祖先父母作恶,无辜的子孙却要受连累而遭殃,这样的因果法则未免有失公平。其实,所谓“祸殃子孙”只是一句惯用语,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背后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经》说:“作罪自受其殃,无能代者。”这句话告诉我们,“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则,不可能自己作恶,却由子孙代受恶报。

  依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的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召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

  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种类的善业或恶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两人共同偷盗,今世一人成为贫穷乞丐,一人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穷之果报。所谓“后报转为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或者是本应于年纪较大时才受的恶报,提早于年纪较小时就受报。

  在本章的许多例子中,造杀业的人本身未见到受恶报,是因应享的福报尚未享尽,恶报的缘尚未成熟所致。这时子孙受到连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种:(一)犯了杀生恶业之后,生的孩子有残废、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时,这是因当事人犯了杀业,藉由“同业相引,共业召感”的缘故,召感到往世犯了严重杀业,应受残废畸形等果报的人,来投胎做他的子女。这时子女的遭遇实由于往世造恶业今世应受报所致,绝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后才造杀业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报较薄,而且往世曾造杀业,这时父母的杀生恶行,会促使孩子的杀生果报提早成熟,本应于未来才受报,却提早于现在就受报,而发生多病、短命、灾横的情形。就孩子来说,他的遭遇只是“后报转为现报”,仍是自作自受,并无不公平之处。

由上可知“祸殃子孙”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使令生作恶,但因福报大而看不见今生受恶报的人,藉由子孙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惧;也可使“因果报应”的事理,在隐微难明之下,仍有蛛丝马迹可循。智者见微知著,可不谨守杀戒,预为子孙明日绸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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