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 徐建勋 冯刘克 通讯员 穆文涛1月11日,记者从上街区政府获悉,《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即日起在上街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矿山街道辖区除外 ...
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 徐建勋 冯刘克 通讯员 穆文涛 1月11日,记者从上街区政府获悉,《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即日起在上街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矿山街道辖区除外)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除2017年1月20日(祭灶)、1月27日(除夕)、1月28日(春节)、2月1日(破五)、2月11日(元宵节)0:00—24:00时段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而禁止燃放的品种未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不需要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燃放的C级、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外,其他任何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据介绍,违反上述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上街区公安机关依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2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对在该区范围内发现有违规储存、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或85137900进行举报。上街区公安局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最高奖励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