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周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通报的13个问题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对通报问题反应迅速,积极整改,但仍有个别责任单位对通报 ...
9月12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周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通报的13个问题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对通报问题反应迅速,积极整改,但仍有个别责任单位对通报问题重视不够,整治效果不明显。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常青路(七一路至黄河路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 2.育新路(大庆路以东),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 3.莲花路(五一路至中州大道段),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刘丽,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中华联合财险周口分公司(彭爱荣)。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七一路(建材路至龙源路段)出店占道经营多,乱搭四角棚,整治效果不明显,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办事处责任领导:王春生,路长:张凯,环卫监理:何孟罗,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利局(张华)。 2.交通大道(汉阳路至龙源路段)出店经营多,多处占道洗车,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荷花办事处(任艳阳)、川汇区城南办事处(韩少华),办事处责任领导:康丽、李长陵,路长:王伟华,环卫监理:王晓霞,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消防支队(徐浩领)。 3.汉阳路(颍河路至建设大道段)出店经营多,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张磊)。 4.工农路(太昊路至周口火车站段)两侧晾晒衣物、堆放杂物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郭忠斌,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漯阜铁路公司(陈亮)。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原标题:中心城区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督查情况通报 编辑:邵凯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