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邓州市城市开发边界内,涉及 ...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邓州市城市开发边界内,涉及湍河街道办许庄社区、榆林社区、辛庄社区、八里王社区,花洲街道办陈湾社区以及龙堰乡周河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居住、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邓州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