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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权威解释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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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15: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微博热传。有解读称,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章。于是,各地的交警服务厅几乎都被前往办理业务的车主挤爆了。交警部门提醒,“新规”被车友们误读了。
各地交警服务厅被“挤爆”
近日,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网传文章称:“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前往办理绑定手续和处理交通违法,不少地方排起了长队。
△广东珠海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贴通知发微博 交警提醒驾驶人别“扎堆”
事实上,不少地方的交警已进行了澄清。例如,江苏南京市交管局电子警察曝光台前粘贴了通知称:为方便群众互联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处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与此同时,南京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也发出提醒: 3月1日后,南京各现场曝光处理点仍按现有规定处理曝光。官方微博同时提醒,驾驶人不必赶在这几天集中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现场在电子警察曝光台处理违法记分,并没有3月1日前后之分,所以驾驶人“扎堆”处理完全没有必要。
“销分新规”只针对网上这一渠道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也就“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字机动车问题进行了权威答疑。
据了解,所谓的公安部“销分新规”,只是针对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这一网上便民渠道,并非像车友们误解的那样针对所有的违法记分处理方式。
据悉,此次网上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车友,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车友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该平台新增这一功能后,车友既可在窗口处理违法记分,也可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减少车友们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统一回复热点问题
另外,针对众多网友咨询的热点问题,公安部进行了梳理和统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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