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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邓州市第32批信访举报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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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08: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32批信访举报件
公    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6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6月29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2批信访举报件1件,涉及夏集镇。目前正在办理。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34批信访举报件
公    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7月1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34批信访举报件1件,涉及汲滩镇。目前正在办理。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24批)
2018年6月29日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79
反映情况:邓州市北京大道与南二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1、新兴经济适用房小区北侧有一正在开发的工地,面积3亩左右,占用耕地,扬尘污染。
2、今天南阳市政府公示牧原养殖场的问题还是造假,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新兴经济适用房小区北侧有一正在开发的工地,属于湍河办事处三里河居委会大李寨组,在项目征用该组土地过程中,把这块地作为大李寨居民建设预留地,以满足群众建房需求。南阳市政府公示牧原养殖场的问题不属于我市处理范围。
经现场核查:湍河办事处新星住宅小区北侧工地位于北京大道于南二环路口东北侧,属于湍河办是三里河居委会大李寨组居民建设预留地,该违建工地地基8间400㎡,举报人反映工地面积3亩左右,占用耕地不属实。该违建工地未覆盖,存在一定扬尘污染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0日,市城建监察大队巡查已发现该处动工挖地基,在确认该户无手续施工后,进行了强制停工,驱离施工机械和人员,后该违建户利用夜间偷建施工。6月26日,市住建局、湍河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出动钩机1台,对该处违建进行彻底拆除,对拆除后现场使用遮阴网覆盖,并撒播草籽绿化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抑尘。下步,将加强巡查频次,坚决杜绝违建施工,避免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二、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63
反映情况:邓州市陶营村桥头有一段60米的土路,扬尘污染特别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部分属实。“邓州市陶营村桥头有一段60米土路”不属实。经现场核查,陶营自然村周边共有6座桥涵,其中位于陶营自然村西南的S231线公路干渠桥(当地居民偶尔称叫陶营桥),桥西向南方向道路全部硬化过,不存在土路现象;桥西向北方向道路,由于有两小间平房占道未拆除,路面比较窄,现为砂石沥青路面,其他方向全部是硬化道路,信访件所反映的一段60米土路问题不属实。但该路段标准比较低,有沙石裸露现象,车辆通行或大风天气时有一定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政府责成陶营镇对陶营自然村及周边范围内道路加强清扫保洁,及时洒水,避免出现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三、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42
反映情况:邓州市高集乡高岗村村部旁边有一养鸡场,开办多年,气味难闻,蚊蝇成群,排出的粪便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最近几年,政府又在该养鸡场旁边修建一自来水厂,除向全村3000多人供水外,还向其他村供水,养鸡场排出的污染源已严重影响全村人的吃水,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多次举报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养鸡场位于邓州市高集镇高岗村西边,全称为邓州市涂显法养鸡场,法人为涂显法。该养鸡场始建于2006年,养殖类型为蛋鸡,现存栏5400只,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630立方左右沉淀池池一座,140平方晾粪棚一个。该养鸡场西边约150米为居民,东边紧邻村部,村部东边有两户人家。(村部及附近居民住房是2014年建的)
经现场核查:“养鸡场排出的污染源已严重影响全村人的吃水,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不属实,现场检查未见该养鸡场外排粪污。废水、粪便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经过对该村自来水取样监测,符地下水质量标准。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气味难闻”属实。养殖场粪污沉淀池露天储存,鸡舍外排风口未采取除臭措施,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养鸡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消除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养鸡场已按要求对沉淀池加盖封闭,对鸡舍外排风口采取湿法喷淋,并对鸡饲料添加了除臭菌种,基本消除了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四、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56  标※案件
反映情况:邓州市都司镇都司村东南侧牧原养殖,臭气熏天,粪便废水、消毒液通过渗坑排入地下,污染水源。牧原养殖场在整个河南省开了很多分厂,影响各地百姓生活,养殖场法人代表秦英林是全国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已经曝光过该养殖场的问题,但是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九分场有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进入做有防渗措施沼液大坝,厌氧发酵后进行还田。猪舍都加装了防水帘,沼液坝已加盖防臭覆膜。卫生防护距离大于500米,符合环评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有少量臭味外排。该公司不存在臭气熏天、粪便废水、消毒液通过渗坑排入地下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牧原九分场的监管力度,铁腕执法,重拳治污,确保牧原邓州九分场不发生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
2018年7月2日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35
反映情况:1、邓州市都司镇程营村李王营自然村东北角,有个九亩多的露天污水池,臭气难闻。2、邓州市土地分局书记程斌,带人把夏集乡金桂商贸城多座房子的门锁撬开,以收跑腿费的名义,霸占上千万的房产,索要张明瑞十几万元好处费,证据确凿,邓州市监察委保护至今不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来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情况1”:该水塘于1972年人工建成,主要是收纳附近雨水,用于灌溉农田和村民用水,近年来,该水塘已闲置。因地势较低,缺乏管理,加上最近干旱,水位变浅,水体自洁能力变差,致使水发生变质。现场检查该水塘水色呈茶褐色,水质较差,但不存在“臭气难闻”的问题。部分水面生长有莲藕,水面还有几只野鸭活动。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情况2”:邓州市纪委前期已立案调查,于2018年5月4日,由邓州市纪委案件二室在市纪委谈话室对程斌进行了谈话调查。目前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情况1”,我市立即组织人员将水塘内的废水抽出并灌溉于农田。将附近二支水渠的水引至该坑塘,进行彻底换水,同时,疏通坑塘进出口,提升坑塘收纳雨水能力,确保坑塘流水不腐。组织有关人员对该水塘实施有效管理,加强监控,防止水质发生变化。
针对“反映情况2”,市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尚未结案。在此期间,市国土局党组责令程斌同志停止工作,接受组织审查。
问责情况:无。
二、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91
反映情况: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有一个和居民住房混建在一起的猪场,污染十分严重,使附近居民几乎无法生存。环保局人员存在不作为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 群众来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养殖场沼液储存池未进行覆膜,抽风机未建设水幕防臭墙,有臭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情况属实。“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经查问题不属实。
2017年9月,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到该养猪场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是该养猪场沼液储存池,不是排污坑,不存在直接排污现象。2017年11月22日,环保局监察人员和汲滩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提供的平面图西北角猪粪渗沟实际上是沼液储存池。2018年6月24日,邓州市纪委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对群众反映的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的问题进行了组织调查,未发现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市环保局对邓州市阮清学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清空沼液储存池;在养猪场抽风机外建设水幕防臭墙;要求该养猪场在2个月内逐步减量生产,启动搬迁。
2.2018年6月26日,市环境攻坚办、汲滩镇政府、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场进行现场检查,沼液已抽取85%以上,待全部抽空后,废弃不用,该场已封闭的小储存池能满足日常粪污收集处理;抽风机外已建设水幕防臭墙,防臭墙已围档加高;养猪场从360头已减量到97头(母猪30头、种猪3头、仔猪64头)。
3. 2018年6月23日,业主阮清学自愿与汲滩镇吴田村移民养殖小区签订租赁合同。24日已将部分育肥猪转至吴田村移民养殖小区饲养。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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