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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打算回邓州的速看!返乡人员最新隔离办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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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2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防控新冠肺炎不同人群
隔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南阳市防控新冠肺炎不同人群隔离管理办法》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11日南阳市防控新冠肺炎不同人群隔离管理办法

为做好新冠肺炎不同人群隔离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四类人群管理

1、密切接触者

(1)对密切接触者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集中隔离,确保单人单间、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一律不得外出。隔离期限为最后一次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后14 天。

(2)对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县(市、区)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负责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隔离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4)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隔离。

(5)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隔离不足14天者,要居家隔离满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2、排除疑似病例者

(1)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根据市指挥部第二十二号公告要求,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隔离。

(2)排除疑似病例有其它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要到医院集中专设病区,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确诊普通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察前,必须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4、确诊重症、危重症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察前,必须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二、来宛返宛人员管理

即日起,新从市外来宛返宛人员,一律向所在单位及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实行隔离观察措施,如出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隔离治疗。

1、凡从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和我省疫情较重的地市等重点地区返回南阳境内的人员,体温正常的人,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有发烧症状的人,由所在县(市、区)负责统筹安排到当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隔离;排除疑似病例、需住院治疗的,隔离治疗。

2、从一般地区返回南阳境内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观察7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三、其他人员管理

对有武汉旅居史或从其他疫区回来的正常人员,在居家隔离14天后需要上班或需要去外地的,由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健康证明,并及时跟踪外出情况。如没有及时外出,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继续隔离7天,按当地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不同人群分类采取相应措施,并安排辖区内村、社区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给予关心关爱,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病,正确对待治愈人员、排除疑似人员及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确保他们不受歧视,使其能正常融入到工作生活中。

2、相关村、社区要引导居家观察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进行排泄物、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引导其家庭成员也要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3、市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问责组负责对本办法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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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3 11:26:0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州征婚交友
想问一下 现在怎样才能回邓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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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告的来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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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13 17: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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